更新时间:2022.06.27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用处有两点,分别是:1、证明房产交易的合法性;2、证明房产交易的真实性。公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须条件,但买卖合同经过公证,效力上会更强,其保护力度也会更强。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
和业主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
作用为证明房产交易的真实性以及证明房产交易的合法性。虽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进行公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但二手房买卖合同经过公证,其证明效力更强,其保护力度更强。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买卖的房子的基本等情况、房子产权的归属、总价款、付款方法、付款条件、实行期限、地址、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核算、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中止、停止或免除的条件以及双方的落款。此外,还要注
二手房买卖需要合同,必要条款应当具备当事人及买卖房屋的真实信息、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以及其他禁止条款等。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所订立的合同。
解除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 一、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 二、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三、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四、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二手房屋的具体情况,比如位于何处,还有房屋的内部情况;3、房屋的家具如何处理,有哪些是给买家的;4、二手房屋的价款,还有房款的支付时间和方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写明房屋信息;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卖方配偶或租客同意出售的声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约定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约定一定的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