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以下是不同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人身损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因伤致残: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受害人死亡: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情况: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如下:第一,如果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第二,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的;第三,如果追尾前车的、倒车尾撞后车的、溜车的、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等。以上情形都是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
车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形: 1、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3、借车的时候,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可免责有以下情形:一是受害人故意且造成事故不可避免;二是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是解决事故纠纷的必经程序。如果发生如下情形则调解终止: 1、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交通事故认定有异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的,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 (3)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的情形有:累计扣分达到规定分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客车、货车超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私了的情形为,没有造成人员人身伤亡,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且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私了。私了的当事人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这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1、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不必举证; 2、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 3、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必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