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劳动仲裁的争议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工资、经济补偿等事项而产生的争议。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作用包括: 1、劳动仲裁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的纠纷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写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写明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范围; 2、有确定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冲裁的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确定的被申请人; 4、属于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适于劳动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下列要求:申请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一般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以及有申请书和明确的被申请人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未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下列注意事项: (一)写好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二)注意申诉期限,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当事人应提出书面申请; (三)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四)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代理人种类的规定: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朋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援助人等。而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法院指定的法定代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