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占为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构成犯罪的要素之一。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的某些职务,如董事、经理、出纳、会计等,以及这个职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量刑标准有: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2、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3、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
是指企业、公司或别的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有利条件,自己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金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是数额属于较大的,那么会在拘役或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量刑;如果数额是属于巨大的,那么会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中量刑,还可以一起没收财产,本罪的犯
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如下: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仅限于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职务侵占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没有这样的要求。因此,侵占罪的构成更加严格,有拒不返还或交出的要求;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