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借款人失踪死亡的继承人要还债,但是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欠债人死亡的,欠款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需要。继承人仅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债务,没有遗产就不用偿还。无留下任何遗产很难追债。就算是债务人的家属们都没义务的,除非这笔债是家庭共同债务,否则不能继续起诉拿到还款了。
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是一个组织,是不会死的,若是法定代表人去世的,也不会对债务的承担有任何的影响,因为债务是由法人承担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承担。
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债。如果提前还债不侵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不能拒绝;除此之外,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主债务人死了担保人要还,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即不
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如果该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了,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如果没有影响到债权的实现的,则转让行为是有效的。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
欠款人死了,债由继承债务人财产的人还给债权人。但是,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依然需要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