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为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1、边远地区交通十分不便的重大复杂
刑事案件侦查时间最长是七个月。刑事侦查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
经济案件侦查期限最长2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
侦查期间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
关于经侦治安拘留的期限如下所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如果应当拘留的,传
协助调查最多不超过24小时,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传唤不超过8个小时,刑事案件不超过12个小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的规定是可能适用行政
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 三、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