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定罪量刑: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对当事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
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犯前述罪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 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
行为人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人的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行为具备下列要件的,才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行为人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人的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如下: 1、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和身体自由权,表现为利用暴力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2、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领导等;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当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犯罪人的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现实生活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为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 1.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4.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5.干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