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确立了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具体包括“两限三区”:一区为超过36%的部分不保护;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没给的也不能主张要;三区为24%以下部分
(一)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高利转贷法律认定如下: 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以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信贷资金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的单位公营存款、国家财政拨发给
高利贷不属于刑法,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对高利借贷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归还。如果有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行为的,就属于刑法了,涉嫌高利转贷罪。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高利转贷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追诉的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
高利贷部分合法,对于高利贷,我国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刑法》中规定的高利转贷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适用的规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