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股东会能否直接撤销或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应区别处理: (一)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有权宣告此类决议无效。 (二)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根据我国
股东会出资决议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时会被认定为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股东会能否直接撤销或者变更董事会决议,应当区别处理: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有权宣布此类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无权直接撤销或者变更董事会决
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的形式审查存
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如果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属于无权代理,不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是无效的。如果仅是伪造签名的,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仍然有效。
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作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认定,将会降低交易效率和损害交易安全。以违反股东决议程序而判令合同无效,必将降低交易效率,同时亦给公司动辄以违反股东决议主张合同无效的不诚信行为留下制度缺口,最终危害交易安全
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算。每个股东都可以申请,无论持股比例多少。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
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都有效。股东会的决议如果侵害公司法人、股东或员工的权益,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该决议是由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均为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有效条件是决议内容不违法,不违反公司章程;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达到决议通过的表决比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是,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的,则股东大会的决议长期有效。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决议内容违法的;决议可撤销的情形有,决议程序违法、表决方式违法的等情形。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