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有: 1、再犯新罪,再犯新罪表明假释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已经消失,犯罪分子还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应当撤销假释。 2、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假释犯的漏罪,并且这种漏罪是犯罪分子有意隐瞒的,足以说明其并无悔改表现,也很难认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之一。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民事行为的重大误解; 2、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订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
撤销案件的六种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撤销权消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法律后果是撤销权消除,合同具有绝对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追溯到既往无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债消灭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履行完毕的 债务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习惯按质按量(即债所规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金、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了完全的实现。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实现“一手交钱
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地役权人违反约定滥用地役权的,地役权消灭; 2.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地役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其他情形。
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合同后,地役权消灭; 2、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没有支付费用,供役地权利人以此解除地役合同的,地役权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如下: 1.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