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特许经营权大体上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即商标特许使
商业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造成的损害较大、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给予增加、适当上浮违约金。
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特许经营权,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二
特许经营权是指由权力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国际特许经营协会认为,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经营诀窍和培训的领域,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
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区域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这一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特许经营合同特征: 一、具备特许人资格是特许人得以与被特许人(也称加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 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授予。 三、特许经营要求被特许人与特许人对外具有共同的外部特征。 四、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
具体要看“无特许经营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企业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并不需要行政审批,但需要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但是不备案并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同时法律规定,只有“企业”才有资格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所以“非企业单位”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的合同管辖法院是: 1、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按其约定; 2、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
不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权来源于特许人对于被特许人的授权,当特许人或被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作为出资转移到公司名下时,必须会引起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义务人如何履行义务、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会破坏原来的特许经营秩序,所以,商
合同违约的违约金一般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
不动产出租的违约金,一般会参照每月的租金来约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