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做了相关规定。
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二条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同时废止
青岛保障房网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合格后,区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
对于青岛公租房可以买吗的相关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的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户籍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
根据规定: 1.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以前是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
公租房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又或者是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不可以继承公租房。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租房,这就是公租房承租权的继承。一般来说,公租房承租权可以
廉租房能买卖交易。但需要自己自住5年以上,并购买政府持有的30%产权,即可将廉租房变为商品房买卖。廉租房买卖条件如下: 1、廉租房自住达5年以上; 2、购买政府所持有的30%产权; 3、只能买卖给拥有购买廉租房指标的人; 4、购买人必须是低
公租房老人去世,子女是可以续租的。具体如下: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