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收监前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的罪犯,需要向所在的监狱、劳改队或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进行申请,由所在的机构讨论通过后,报告至单位的狱政科,并和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一起讨论是否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符合条件的,同意由监狱、劳改所、少管所的医院或劳改局中心
收监前办理保外就医的过程是: 1.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然后进行病残鉴定。 2.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 3.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 4.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人员参加,初审通过后,进行病残鉴定。病残鉴定由监狱、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就近县级以上医院鉴定。鉴定意见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盖章,并附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
1、不一定。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对需保外就医的罪犯,讨论通过后,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同意后,进行病残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向监狱、
保外就医的流程有: 1、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病残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
保外就医手续: (1)保外就医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
能,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收监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能保外就医:《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有期徒刑的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保外就医的流程: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犯罪分子被保外就医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收监: 1、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监督管理规定的; 3、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