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且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基本信息;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房屋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书面的。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
是的。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
合同不一定要是书面的,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签订合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
合同不是必须是书面的,只有要式合同要求是书面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买卖合同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合同当事人未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买卖合同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订立。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不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租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未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不能确定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赠与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合同,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的过户转让需要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且办理过户手续。需注意房屋赠与协议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与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3、房屋交付日期; 4、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质量标准承诺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