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离婚时,夫妻个人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工资、奖金不仅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
转移、隐藏、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在离婚的时候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那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就是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银行卡,还有房产证等重要的文件和资料,防止被对方偷偷利用,而自己并不知晓。第二就是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可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条款,也就是说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反悔的有效时限为离婚后一年。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或当事人约定仍然对部分财产维持共同财
离婚的财产纠纷有以下这几种: 1、请求对离婚时已分割的房屋权属做再次分割; 2、离婚未经诉讼,离婚后一方反悔或拒绝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需要注意,就算是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且,如果在第三次离婚的过程中,对方仍然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时候就很难去获得法院的支持。因为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首先会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如果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
离婚后的欠款,并不能算入共同债务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该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离婚之后,双方已经不属于婚姻关系
婚后丈夫买房的,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如果仅登记在丈夫个人名下,并且丈夫有证据证明其买房的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丈夫个人,则该房产
夫妻分居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判离婚。只要双方没有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就还是合法夫妻关系。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或者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才算是结束婚姻关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
无论双方登记结婚多久,婚前财产都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除非双方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婚前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婚前财产就是指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既包括了不动产,又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