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
代位继承在通常情况下是适用于遗嘱继承的。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
代位继承不能适用于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
代位继承人只能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权的适用条件有: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如下: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至少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年轻、年老或疾病
《民法典》规定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一样的。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中不可能出现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并且只有法定继承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是由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确定的,遗产也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方式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时,遗产继承人是按法律规定确定的。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并且他们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