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首先,代位继承的条件不包括代位继承人必须履行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13条第四款中规定可知: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失踪的话,只能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2年后人不出现的,再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如果都没出现的,这个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就没了。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
代位继承人在遗产继承前也死亡的,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人不能继续代位继承,遗产应当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被继承人死后其个人银存款可以由合法继承人提取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
财产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 1、配偶。 2、父母。 3、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 7、胎儿。 2、法定继承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 一般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属于爷孙关系,即使没有代位继承财产,晚辈子孙照顾好老人,也责无旁贷。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代位继承人对被代位继承人的被赡养人,具法定赡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如果祖父母
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