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民法典中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是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承诺的内容应该要与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新要约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化,是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化。合同的内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一方是不能变更合同的。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是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变更后,合同当事方应当受到变更后合同的约束。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合同履行完毕也是可以变更的。比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订立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第三方使用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人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民法典》关于法人变更的具体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变更合同履行日期属于实质性变更。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租赁期还没满,要变更,那就是违约,必需付给对方违约金。如果租赁期已满,就可以变更重新签约。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不影响。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法人是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合同履行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而改变,应当继续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因此法人变更不会影响合同履行
生活中,合同的变更多半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其他原因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里的情势主要指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的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能变更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