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当事人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行存在先后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行使先予履行抗辩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在同一双边合同基础上相互承担责任。与同时履行的抗辩权一样,抗辩权的双方当事人首先履行应因同一合同而具有一定的履行关联性;当事人的履行具有优先顺序。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最大区别在于:必须先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先诉抗辩权行使条件有: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未到期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行使、成立的条件是: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