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对于人民法院就行政诉讼所作出的裁判文书,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依法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人民法院强制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
行政执法不能委托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执行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行政强制执行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必须首先在立案庭立行政来审查案件,然后由行政庭进行裁定,确定是否可以执行。如果裁定可以执行,再由立案庭立执行案件,由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
立案后要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才能强制执行。具体时间会根据案件办理时间的不同而不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如下: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
行政诉讼的主体一般是指,就实体争议依法参加到诉讼中来,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法律拟制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本质来说,诉讼主体通常是指,实体法上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