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行政拘留一般要在十五日以内。对于单个的行政违法行为,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五日;如果行为人有两种以上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则合并执行的行政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二十日。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
行政拘留的时间最短是五天左右。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
行政拘留如果是中止执行的,一般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是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还需要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符合的条件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以及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