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个人财产;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
夫妻离婚时对于私生子一般不可以分财产。因为夫妻离婚时,能够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夫妻,因为内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人是夫妻,而私生子不具有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
生了孩子不一定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视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只受理双方同
与有过事实婚姻的女子结婚,如果该女子没有和原来的配偶离婚,那就是重婚罪。如果该女子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就不是重婚罪。事实婚姻也是需要离婚的,不能说分开就是离婚。
同居不管多少年都不可以算是事实婚姻,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同居的,只能构成同居关系。就算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承认事实婚姻的时期,事实婚姻也是要满足实质条件才能成立,而不是以同居时间长短来认定是
法律中国并没有规定同居多久属于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
在一起多久一般情形下都不属于事实婚姻。除非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有这种情形才属于事实婚姻,双方应当补办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没有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成为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有小孩没结婚证,不一定算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并且有小孩的,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