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行为,而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害他人,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故意杀人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1.表现形式有区别。 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主要在于犯罪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以及犯罪主体的主观罪过不同。 首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危险状态一般高于交通肇事罪。 其次,交通肇事罪主观要件一般是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
二者的区别是一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一个危害的是个人的生命权。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交通事故犯刑事责任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交通肇事罪及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安全,所以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一)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这样判的: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实践中会根据实际的罪名来进行判刑,对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统一的判刑标准。
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事实上,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严重的犯罪之一,对行为人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二、根据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危害程度不同。 2、危险主动性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 3、主观方面不同。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区别: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主体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