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1
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相关问题,我国最高人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废止了1998年发布的相关解释。其主要内容是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进行解释。另外,还对于盗窃的数
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入户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刑事责任年龄的处理规定是: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溜门撬锁、掏兜割包、挖洞跳墙以及使用网络技术进行窃取等方式都属于是秘密窃取。秘密窃取一般就是指使用了不易被保管人或者是其他人发现的一种方法,将公私财物自己占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也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类
秘密窃取,是指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主要标志。具体的方式有: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掏兜割包、利用网络技术窃取等。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标准,是三年。从债权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债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解决其债权债务纠纷。
《刑法》对于没收财产的范围是这样规定的:没收的财产应当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盗窃数额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分子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