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没有户口本原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本人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不全,是不予办理的。
领取结婚证,身份证需要正面和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需要首页即有派出所印章的一面和需要办理结婚证人详细信息的那一面复印到一张纸上即可。登记结婚的新人必须拿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还有需要复印两份,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民政局,按照
办结婚证要户口本并且是双方的户口本,除此之外还需要出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单身证明以及双方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并且办理结婚证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才可以。
女方不拿户口本不能领结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结婚需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法院是不处理有关“迁户”等户口问题的,与户口有关的全部问题,统一由派出所的户籍科解决、处理。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自己的户口迁入男方户口簿的,在离婚时,可以选择迁出,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可以选择分户或单独制作户口簿。需要提供的材料
没有户口本原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本人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不全,是不予办理的。
结婚之后户口本要进行更新,把原本未婚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应该由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原先的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另外,对于结婚要不要把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并没有强制要求迁户口的规定。如果要迁的,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
办结婚证需要女方的户口,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
户口本户变更的条件: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 2、迁出原户主户口; 3、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 4、户主因其他原因应变更的。 公民迁出本户籍辖区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籍管理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