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通常情况下,霸王条款通常是指,经营者单方面订立的不平等合同、通知、声明、店铺通知或行业惯例,规避法律义务,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条款。大多数的霸王条款都为消费者所厌恶,因为个体企业使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失衡、
霸王条款的法律规定是如果霸王条款的订立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受损害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显失公平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霸王条款包括: 1、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条款; 2、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 3、提供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一、常见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一:违法约定收取押金或扣押有关证件。 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在劳动合同中要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定金、保证金、服务费、培训费、电脑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是扣押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暂住证、资格证书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
霸王条款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如果霸王条款的订立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受损害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显失公平之日起一年内。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 1、我国消法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一般都是格式性条款。该条款需要向对方特别提出注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
法律规定霸王条款无效。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调和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中的有关欺诈性的“霸王条款”,以及直接主张有关“霸王条款”无效。
不合理地免除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首先,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其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