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承包工程的类型如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 2、公路和铁路建设; 3、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 4、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 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
建设工程合同有以下分类: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总承包的工程可以依法分包。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工程总承包能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而且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总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明确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责任及索赔、保修责任等条款。
建设工程的承包有以下类型: 1、工程总承包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全过程,或至少包括工程施工和工程施工图设计等若干阶段的工程建设实行全面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质
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三种: 1、总价固定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 2、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上述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的范围可分为国内的工程合同和国外的工程合同。
工程总承包可以施工分包,但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