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都没有当地户籍,就不能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具体手续: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则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手续是: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证明本人无配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与结婚登记的程序相同。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材料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
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发给结婚证。 结婚领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申请领证;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证件材料; 3、符合条件的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
申请领取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对象不同。补办结婚证的对象必须是已举行过结婚仪式,并且已经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但是却未履行法定登记手续的男女;而补领结婚证的对象是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在婚姻登记机关留有档案的,但却因为个人的某种原因而造成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夫妻
结婚登记的程序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
领结婚证的程序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如当事人双方均非当地户籍,是无法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回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其次,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