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申请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情形的区别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所涉及的问题不同,国内仲裁裁决可以基于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涉外仲裁裁决则仅基于实体性问题;人民法院对于违背社会利益的国内仲裁裁决可以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则只能围绕着当事人提出的
申请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主要区别是: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所涉及的问题不同。对于国内仲裁裁决而言,当事人既可以基于程序性问题,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员裁决不公平可以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个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符合情形在收到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合议庭核实后符合情形可以撤销。
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如下: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按照我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基于《纽约公约》的普遍影响,下面主要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此问题加以论述。《纽约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即凡外国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请求承认和执行的机关可以依据仲裁裁决的执行义务人的请求和证明,拒绝予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