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非法集资受害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的定罪标准。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是指参与非法集资的是单位而非个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利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 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
非法集资指的是个人或者单位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非法集资”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数额较大,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需要同时具备4个条件: 1、非法性; 2、公开性; 3、利诱性; 4、社会性。
判断非法集资,要看其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如果具备,除刑法另有规定外,应当认定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