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这样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一)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毁损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况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 毁损的财物价值达不到5000元,达不到刑事立
在火车上拾得他人遗失的物品会不会构成犯罪,依据拾得人归不归还遗失物而定,如果归还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侵占罪,面临刑事处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若非法扣押,占有他人财物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
不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犯第一个罪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因为接受刑罚之际,行为人的
为他人酒驾碰撞事故顶包可能会涉嫌伪证罪或包庇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明知他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仍替犯罪人顶包、作假证包庇的,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因此,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可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1、主体方面:行为人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方面: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除非该手机的价值比较高,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无权也不会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