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
公司可以在外省设立分公司。我国法律对于分公司的设立地点并没有规定,可以与总公司在同一个城市,也可以在不同的城市。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在外省设立分公司。我国法律对于分公司的设立地点并没有规定,可以与总公司在同一个城市,也可以在不同的城市。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具有相关资格的分公司签的合同是能进行备案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法成立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其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去备案的。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也不能备案。
分公司没有成立一般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经登记可以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但没有成立尚未取得执照的分公司不得随意签订经营合同。
公司签订合同只盖公章是可以的。只要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按手印后合同均可成立。 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所以盖了公章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可以给总公司开发票。但是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