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刑事二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如下: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有: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中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是绝对不公
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的规定: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
公安处理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医疗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办理涉外刑事案件执行期间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寻衅滋事案件规定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规范:被告第一次不同意离婚,原则上不存在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法院不予受理。职工下岗,另一方因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想要离婚的,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
1、刑事案件二审的,法院受理上诉、抗诉后,应该在二个月内审结。 2、如果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