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经济犯罪过了追诉期的,一般就不再追诉了。但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还是可以追诉的。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1、一般情况下,过了追诉期就不会被判刑。《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一般不会。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追诉时效就是指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简单的说,就是该起犯罪案件若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话,就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若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不是追诉期已经过了就不会再被起诉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
追诉期限已经超过了后犯罪嫌疑人就不会再被起诉,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同时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是。追诉时效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分子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执行刑罚的一种有效期限,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表明其刑事责任不再被追究,刑罚不再被执行,属于刑罚的灭失情形,但并不能说犯罪分子无罪,其所实施行为依然构成犯罪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
相对不起诉在满足不需判处处罚的情形或免除处罚的情形时是无罪的。相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将诉讼环节终结在检察院阶段。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
不是追诉期已经过了就不会再被抓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