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的可以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只有在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请求对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方判定的标准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等。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后不得再主张。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
夫妻一方在要求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是符合法定赔偿的情形,否则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也就不会得到想要的赔偿。若一方当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离婚一般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但是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除外,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重婚。
离婚时一般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但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除外。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
诉讼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且另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精神赔偿的。
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该方当事人无过错的,而另一方当事人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的;有家庭暴力的;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的过错行为的。
离婚时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离婚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且另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精神赔偿的。
离婚时,如果是因以下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有其他重大过错。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