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股东有以下情形是有连带责任的: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退股的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退股的股东需要承担退股前的责任,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
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虚假出资行为,在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也要与虚假出资股东一并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其原因是,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债权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债务人未被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