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税税率是: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10%;2019年4月1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9%。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营改增之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契税征收标准:1.当个人
土地契税税率为:3%—5%。但是根据是第一次购房、第二次购房还是购买二手房等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会适用3%—5%之间不同的税率,各地人民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调整,具体税率请关注当地政府公告。
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是每平方米应税土地年税额全国统一规定的幅度如下: 1.大城市5角至10元; 2.中等城市4角至8元; 3.小城市3角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
根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