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既适用于对未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又适用于对已经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两者的概念不同。释放是指从羁押场所出来,解除了人身限制。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事人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好处包括:更好地保护人权。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经批准会见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与律师接触,便于发现新证据和查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资料,为辩护做好准备。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四、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
对取保候审条件的规定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其他条件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是针对已经被法院判决的;而取保候审还是在法院判决前,即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2、期限不同。3、适用的条件不同。4、适用的机关或者说决定的机关不同。前者一般是由监狱提出,报法院批准,后者一般是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
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
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