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要扣留到什么时候并不一定,但一般不会超过60天。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扣留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
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会扣。对交通事故处理时,如果因收集证据的需要,需要扣留事故车辆的,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应该在三十日后通知当事人在五日内领取,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
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35天;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特殊情况下有异议的依规定。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
一、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 1、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1)倘若需要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交警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内委托鉴定机
交通事故后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为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能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子三十五日内。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
交通事故后以下情况可扣留车辆: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