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权质押,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第一,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生效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第二,股权质押,若质押权人实现权利时仍需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的含义如下:占有公司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上的股东以股权为质权标的质押出去,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规定,控股股东需要规范以下行为: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
1、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并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 2、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 3、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
在我国关于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控股股东的权利:改制重组、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分红、表决、查阅等。控股股东的义务: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3、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规章。
控股股东是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不同意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
控股股东重大影响指的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选择半数以上董事; 2、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控制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 3、当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
控股股东的权利如下: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