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民间借贷中,关于利息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或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还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主张逾期还款的利息。 2、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具体如下:
借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借贷利息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息低于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合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或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如果出借人
利息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超出法律规定范围部分的利息,借款热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对于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当及时偿还。
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的是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超过的部分,为无效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借贷利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