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具有法律效应。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同意以其名义参与设立公司,但实际上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另一方投资,不出资的一方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求,不仅在公司章程和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在公司股东名册中
股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
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的目的是从制度甚至法律上更好地固定双方协议的责任。协议作为明确彼此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的证明性文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可以监督双方信守承诺,约束轻率反悔,其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信函、电报
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在法律上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协议的权利,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协议即是合法有效的。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是要看具体条款涉及到的问题。第一、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的条款无效;第二、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关系的条款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双方同意离婚或判决离婚后要认定其效力。
一般来说,挂名股东实际上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挂名股东就无法回避。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双方都有效,但一般不对抗其他外部人,一旦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就可以找到隐名股东进行追偿。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
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协议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就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如果没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也没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并且免责条款不具有其他无效事由的,则具有法律效应。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下列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对外是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股东会议决议有法律效应。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如下种类:1、按照是否形成合意,分为成立和不成立两类;2、成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是否生效,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3、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