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 1、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增加; 2、工程的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 3、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 4、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1、越级承包,法律明令规定,凡越级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均属无效;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4、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5、非法转包。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是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后果。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实际上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
建筑工会曾合同属于无效的情形有: 一、没有进行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 二、没有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三、承包人无施工资质、借用资质; 四、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项目; 五、越级承包的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联合承包是:由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的行为。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均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联合承包是两个以上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担工程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以一个承包单位的身份承揽工程项目行为。
建设工程挂靠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向该被挂靠的施工单位交纳管理费,以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施工等一系列活动,对工程进行独立核算,但被挂靠单位在工程中不承担具体施工及实质管理义务。挂靠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双方之间签
建筑工程外包指的是一般专业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此专业资质,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但是必须有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审查。其本质就是工程合同的再次转让,而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等
无效工程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其法律后果是当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的条件是: 1、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