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商标专用权有下列保护途径: 一、行政保护。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投诉后工商部门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会责令立侵权人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
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在先姓名权所作出的相关保护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及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即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商标侵权产品的销售商,如果对其销售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知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承担停止侵权,没收侵权产品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但《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保护财产权。其保护对象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除民事权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如违约责任等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而民事权益具体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民法典。而在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篇中,并不保护债权,债权适用合同篇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债权适用的应该是违约责任,也就是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
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的期限是十年,从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满后仍需使用商标的,需要在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一、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并且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是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
在法律上,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办法如下: 1、禁止抢注。即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对其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立制保护。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保护驰名
驰名商标保护的内容具体如下:对于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要认定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保护的申请需要向市工商局提出。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