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必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知道自已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一般会包括: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第一、导致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且严重影响生活;第二、采取防治措施后,没做好防治工作,或采取防治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第三、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