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第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委托;第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当事人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出具证明身份的证件等。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一、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
对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出现双方当事人对于医疗事件的协商处理出现了较大争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申请再鉴定期限是十五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可共同到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办理共同委托鉴定手续;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的,双方可以分别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需要相关医院负责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再把真实的详细情况上报给当地的医疗机构。经过相关的医疗机构和部门调查和审核后再把医疗事故的调查结果上报给更高一级的行政部门,经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流程如下:1、患者本人或者患者家属,有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2、经医疗机构与患者方协商处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双方共同向鉴定机构提起;3、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的,医疗事故鉴
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