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的有: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继承人有如下情形之一,就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才会对其继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权利。所以只要形成了扶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继父母有继承继子女的遗产的权利,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包括继子女。
继承权丧失,是指在发生法定事由时,依法取消继承人继承权的制度。常见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继承权的原则内容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合理、公平的原则; 三、遗产继承遵循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五、其他原则。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条件如下: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 如果未和继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 如果没有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也没有遗
后任老婆的子女不一定享有继承权。后任老婆的子女如果是其与前夫生的,则属于继子女,只有该继子女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 或者对继父尽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才对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否则继子女对继父的遗产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如果该子女是婚后妻子与丈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