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自己承担,分公司不承担。因为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
公司解散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是: 1、支付清算费用; 2、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的普通清算大部分情况下属于自愿清算,破产清算属于被动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清算债权人有得到全部清偿的可能。破产清算,债权人不可能被完全清偿。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解散后一般要进行清算。公司解散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当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
公司无论是自动解散还是被强制解散,仅仅是公司解散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公司解散程序的结束。公司法人的最终消灭,尚须历经清算程序的梳理,以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法人必须经合法清算,注销登记,才能
公司清算的启动: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