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断交工伤保险的,不影响职工工伤待遇,只是由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逾期未交的,处以罚款。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
应当根据上下班途中受伤的方式,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其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是工伤。职工在前往工作场所的途中,工作目的明确,且有开始工作所必需进行的行为,因此在上班途
劳动者遭遇到外界的暴力伤害,如果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到的,属于工伤;如果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或者不在工作时间内的,一般不属于工伤。
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工伤的情况下,与保险肯定是没有冲突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定。先主张工伤认定,获得工伤待遇后,再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起诉车主或司机和保险公司。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职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受到伤害的,虽然满足在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条件,但是不是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超龄未退休,在单位工作中因工受伤的,一般能算工伤,此时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劳动关系;但如果不是因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则不能算作工伤。
疫情期间公司规定员工在家办公员工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认定为工伤主要的构成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因单方交通事故受伤,本人应当负全部责任,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这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