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协商包括了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两种情况。
签了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将合同给劳动者的不合法,劳动者应及时与单位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经索要后用人单位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赔偿劳动者。如果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未超过一个月,则暂不违法。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用人单位将因他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催告其签订;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就需要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即支付到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时为止。
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劳动者写明个人信息(毕业生写明毕业生信息)。除此之外,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
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